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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直播

枣庄市人民政府

来源:米乐直播    发布时间:2025-06-14 04:10:48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在突发情况下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枣庄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

  (一)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涉及破坏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具有难以预见、处置紧迫、危害严重和影响广泛的特点。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件(闹事、、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等。

  (二)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突发事件两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教学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以学校为主可以处置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教学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导致非常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受伤或死亡,需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由地方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处理的突发事件。

  (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校园稳定,为学院优质校建设提供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学院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上报。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由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保卫处、分管院领导和主要领导组成。

  (1)迅速拨打校园报警电线报警(网外电话拨全号),同时报火灾事故部门负责人、值班院领导和分管院领导;根据火灾程度可立即拨打火警电线报警。

  (2)报火警时一定要镇静,口齿清楚,说清火灾的单位、地点,火灾发展的现状以及因什么原因引发的燃烧(电器、气体、各类油)。

  (2)消防车到来之后,服从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扑救、疏散、通信联络、救护等辅助工作。

  (1)扑救火灾时,应注意先断电、气源,同时要注意先转移火场及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实在无法转移的应设法冷却或降温处理。

  (3)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可以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一定不可以用水扑救。

  (3)火灾事故首先要注意扑救人员的安全,扑救要在保障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1.处置事件的组织:由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后勤处负责人、学院医务人员、分管院领导、学院主要领导组成。

  (1)发现情况后立即通知校医院(内网电线,网外电话拨全号)和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向学校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学院医院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线”请求救助。

  (4)立即组织陪护人员队伍,由相关系(院)、部门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不相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前来探视,由各系(院)、部门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一定要经过学院党委宣传信息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1.处置事件的组织:由事件当事人所在系(院)、部门负责人、后勤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学院医务人员、分管院领导组成。

  (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有关人员要立即通知校医院实施隔离(内网电线,网外电话拨全号)。同时通知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系(院)主任(院长),系(院)主任(院长)向学院领导汇报。

  (2)学院医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寻求医疗救助,并协助“120”转移被隔离人员,指导做好消毒工作。

  (3)发现突发传染病事件,保卫执勤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封锁相关区域,维护校内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引导救援车辆到达现场。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前来探视,由相关系(院)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传染病疑似病人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一定要经过学院党委宣传信息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1.处置事件的组织:由事件当事人所在系(院)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校医院值班人员、保卫处人员、学工处(团委)人员和值班院领导组成。

  (1)接报后,保卫人员、学工处(团委)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劝解围观群众,并找到事件的主要当事人,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5)如是校内人员与社会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须立即拨打公安“110”电话报警,并尽力控制事态。

  (2)处理此事件的原则是:根据宜散不宜聚的原则迅速疏散人群平息事态,减少伤亡,保护学生,并注意自身的安全。

  1.处置事件的组织:由案件涉及的系(院)、部门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组成。

  (2)寻找报案人、目击者或受害人,了解案情的基本情况,迅速做出案件性质的判断并决定是不是报警。

  (4)通知涉及案情的系(院)、部门负责人到场,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协助警方及保卫人员了解案情。

  1.处置事件的组织:由事件当事人所在系(院)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实习带队老师、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学工处(团委)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组成。

  (1)接报后,辅导员(班主任)、校长、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迅速赶赴学生实习企业,找到事件当事人询问情况,并迅速与企业负责人沟通。

  (3)处理此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保护学生,防止事件扩大,减少负面影响。

  1.处置事件的组织:由事件当事人所在班级、部门负责人、监察审计处、保卫处人员、分管院领导组成。

  (1)接报后,相关系(院)、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对正在聚集的人员,要立足于缓和化解并劝导疏散,以免事态扩大,防止形成件。

  (3)对群体性人员到校外或媒体进行的,要迅速劝阻,要把问题立足于校内解决。对多人事件,可要求人推选代表到指定地点或部门,由相关负责人负责接待和答复。

  (4)要坚持教育疏导的方针,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着力做好工作。

  (5)注意及时掌握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对有严重越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者,要注意依法收集和保存证据,适时给予必要的训诫,并可视情节依法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态复杂化、矛盾性质转化和事态扩大。

  (1)预防、处置群体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

  (2)发生集体和件时,由保卫执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所涉事件由有关部门负责接待和答复,并落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责任人。

  (3)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中,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卫执勤人员要靠前指挥,及时化解矛盾,控制局势,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对参与师生要坚持教育疏导,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防止因言行举止失当,引发矛盾激化。

  (5)对发现的和件,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重在教育劝导,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事发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6)坚持慎用保卫力量和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尽可能的避免冲突,防止事态扩大。

  1.处置事件的组织:由事件发生系(院)、部门负责人、实验室与实训中心负责人、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组成。

  (1)事故所在系(院)、部门首先查明事故原因。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管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程度轻微的,启动学院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经学院同意后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和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泄露事件,在向部门领导报告的同时,经学院同意后,应及时向专业主管部门报告。

  (4)专业主管人员到来之前要组织人员采取保护的方法,同时设置污染警戒区,以防造成更大的危害。

  (5)对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品泄漏事件,要立即采取对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如有中毒人员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6)专业部门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危害方案进行整改,达标后方可做正常的工作学习。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控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1.事件预防处置的组织:由学院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信息处、保卫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1)发生特大敌对势力、宗教势力渗透事件,引发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机关到场协助工作;学院委派专人部门领导、保卫干部和辅导员(班主任)等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同时,学院要动员系(院)、部门党政干部、思政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等力量,切实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努力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

  (2)出现重大敌对势力、宗教势力渗透事件,引发师生广泛响应,校内出现集会、并有扩大趋势,学院要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和上级行政主任部门,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如: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入校;组织系(院)、部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教育疏导工作;组织系(院)、部门党政领导认真做好参与事件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机关实施监控。

  (3)发生敌对势力、宗教势力散发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等渗透事件,学院对张贴者要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处置,必要时直接扭送公安机关;所张贴大、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网络上发现煽动信息,立即通报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并请求删除;校园网上出现的煽动信息报宣传信息处删除。

  (4)妥善处理事件中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渗透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组织系(院)、部门认真总结,查清事件根源所在,反思事件产生原因,分析处置工作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3)坚持公开管理与秘密处置相结合、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教育与打击相结合、热处理与冷处理相结合。

  1.处置事件的组织:由承办活动的系(院)、部门负责人、保卫处人员、财务处、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学院领导组成。

  (1)迅速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急救,组织师生有序撤离事故现场并向学院领导汇报。

  “防患先于救治”,监测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各系(院)、部门,各班级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有系统地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对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控监测预警系统分工责任。

  (一)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系(院)、部门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回到正常状态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二)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实施应急措施者,以及其它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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